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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河东区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开展河东区首届科学技术创新奖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的范围:
1、在河东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已经获得国家和天津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不再参加河东区科学技术创新奖的评选活动。
二、奖项与奖级:
(一)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学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基础上的再创新,且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该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技术发明奖:主要奖励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单位。该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科技成果转化奖:主要奖励自主研发,在河东区域内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研单位和科技企业。该奖项不设奖级,取科研单位、科技企业的前3名。
(四)科技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奖:主要奖励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较高,具有研发、转化、生产条件的科技企业。评选奖励科技龙头企业5名,科技骨干企业10名。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3月24日至4月15日,每日9:00—17:00。
申报地点:河东区七纬路85号区科委三楼科技管理科。
电话:022-24380023
联系人:韩静
河东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