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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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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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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市 农 业 机 械 局 2006年4月20日
目 录 一、“十五”期间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基本情况 2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2 1、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 2 2、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新机制正在形成 3 3、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迈上新台阶 3 4、重大农业机械化工程建设项目成效显著 4 5、机具购置补贴取得显著效果 6 6、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7 二、“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8 (一)有利因素: 8 (二)不利因素: 9 三、“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0 四、发展目标、布局和重点 12 (一)发展目标 12 (二)发展布局和重点 13 五、重点支持发展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和重大工程项目 14 (一)重点开发、引进和示范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技术 14 1、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14 2、设施农业工程机械化技术 14 3、畜牧水产养殖业生产机械化技术 15 4、优势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 15 5、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技术 15 6、旱作节水农业机械化技术 16 7、绿色无害化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 16 8、精准农业生产关键技术 16 9、农业机械安全检测技术 17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17 1、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工程 17 2、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园区建设 18 3、奶业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工程 18 4、农用航空站完善建设工程 19 六、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 19 (一)保障措施 20 1、统筹规划本市农业机械化发展 20 2、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职能 20 3、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制度 21 4、加强农业机械化服务及科研推广体系建设 21 5、树立人才是第一战略资源观念,强化农业机械化科技队伍建设 23 (二)政策建议 24 1、加快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建设步伐 24 2、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机具购置补贴扶持机制 24 3、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用燃油给予财政补贴 25 4、支持建立各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 25 5、安排支持农业机械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专项资金 26 6、继续执行税费优惠及补贴政策 26 7、建立适合我市农业特点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27
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
进入21世纪,我国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能实现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农业机械化作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先进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实施农业科学技术的载体。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对农业机械化在量的发展和质的提高方面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根据农业部和市发改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农业特点,在认真总结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经验,全面分析发展现状及趋势的基础上编制的。它充分体现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提出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建议。本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十五”期间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基本情况 (一) 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农业机械化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证。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科技载体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强。各级农机部门根据当地发展优势农产品的实际情况,在紧抓粮食生产不放松的前提下,积极向其它领域拓展。农业机械化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畜牧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发展空间不断扩大,围绕“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格局初步显现。 1、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已成为农民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不断上升。截止2005年底,全市农业机械固定资产原值达26.25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611.94万千瓦。百亩耕地拥有动力达97.39千瓦,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耕、播、收机械化程度分别为90.74%、52.56%、23.21%,其中:小麦耕、播、收机械化程度均达到95%以上,实现全程机械化。 2、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新机制正在形成 经多年的大力培育和发展,我市出现了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经济成份、不同组织形式的新型农业机械经营服务组织,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格局。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机制初步形成。尤其是近年来小麦跨区机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它的成功经验正向水稻、玉米等其他作物和生产环节发展。截止2005年底,我市农业机械服务组织(户)共有71990个,农机经营年总收入16.46亿元。 3、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迈上新台阶 “十五”期间,全市农业机械化科技部门围绕粮食作物、棉花、设施园艺、葡萄、果蔬保鲜、牧草与秸秆饲料、海淡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自主研发、组装集成与示范推广了一大批农业机械化科技新成果,为我市农业产业技术升级和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时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农业机械化科技人才,支持了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在科研开发方面,针对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关,研制出葡萄藤掩埋机、复合材料日光温室、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设备、小麦与玉米免耕施肥播种机、全幅玉米联合收割机、新型虾池专用水车式增氧机、棉花拔秆机、温室卷帘机等机具设备,走出了一条适应大农业发展需要的研发路子。 在新技术示范推广方面,集成推广了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夏玉米免耕覆盖精量播种机械化技术、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体系、旱地耕作蓄水保墒技术体系、棉花生产机械化技术、秸秆饲料化工程技术体系、蔬菜保护地机械化技术、设施蔬菜生产规范化技术、绿色无害化蔬菜生产综合技术体系、新型节能日光温室综合配套技术体系、膜下滴灌技术、鱼虾养殖机械化配套技术体系等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技术体系。新增各类农机具11129台套,新增经济收入40834万元。 在农业机械鉴定、质检与标准化建设方面,共完成了120项农业机械鉴定工作,其中农业机械新产品鉴定41项、推广鉴定23项、质量监督检验56项;对375个企业进行了节能水平监测;制定和修订了部市级技术标准39项。 在科技人才与学科建设方面,全市科技人员已达到285人,占农业机械化从业人员的29%,其中在职高级技术人员55人,中级72人,初级141人;发表各类科技论文150余篇,撰写科研报告30余篇;承担部市级科技项目21项;获部市级科技进步奖5项。 4、重大农业机械化工程建设项目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市农机部门先后组织实施了“保护性耕作示范”、“农用航空站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等重大农业机械化工程建设项目,使一批农业机械化适用新技术、新机具得到集成应用,提升了农业机械化的整体水平。 保护性耕作项目成效显著 自2002年开始,我市组织实施了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到2005年,全市共有7个区县的78个乡镇579个自然村示范推广了这一新的耕作技术,国家累积投资690万元,建设核心示范区面积34万亩,推广实施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作业面积72万亩,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农用航空站建设进展顺利 该项目自2002年正式启动,由天津市塘沽区农业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建设。截止2005年底农业部及地方配套到位建设资金2940万元,征地面积200亩。按照计划已采购农用飞机3架,前期建设及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计划到2006年底基本建成。可形成年植保作业能力350万亩,将彻底改变我市飞机植保作业长期依靠租用外地飞机的局面,使作业成本大幅降低,作业时间有可靠保证。 市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运营良好 天津市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园区自2002年开始建设,至2005年底已累计投资近500万元,初步建成“植物快繁机械化示范区”、“机械化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基地”和“天津现代农机装备推广展示中心”等示范小区,园区中植物快繁基地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共培育幼苗100万株,成活率达99%,并圆满完成了市“625工程”项目中的绿化带植树任务。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进行了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种植试验示范,取得良好效果。通过综合运用农业工程技术,全面提升了示范园区的示范样板功能和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对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旱作节水技术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5、机具购置补贴取得显著效果 2004-2005年,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天津市政府拨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本市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实行补贴,共销售补贴农机具3807台,其中拖拉机1395台;联合收割机431台;各种配套农机具1981台,带动农民投资11334万元。这项政策的实施给天津市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带来了可喜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比例发生了变化,大型拖拉机保有量呈现恢复性增长,使大型拖拉机保有量连续多年徘徊的趋势得到遏止,配套机具得到增加,农机具配套比例不合理的局面开始改善。 6、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十五”期间,我市以农业机械化行政管理为龙头,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监理、鉴定、推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天津市农机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在作业服务、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农机行政审批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形成了完善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不合理,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大型农业机械与小型农业机械比例失调,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比例失调,种植业机械与其他各业机械比例失调,拖拉机与其配套的农机具比例失调,大型拖拉机保有量增长缓慢。 2、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不平衡。除小麦生产已全面实现机械化外,玉米机收、水稻机械化育秧与插秧发展滞后,果蔬及养殖业领域机械明显不足,满足不了新形势的需要,已成为制约我市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市玉米机收水平只有2.0%,棉花、果蔬等作物的机收几乎还是空白。 3、农业机械科研能力不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科技创新能力薄弱,导致农业机械化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不能配套发展。新型农业机械的研制、开发、引进滞后,满足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4、各级农业机械管理和技术服务部门的经费不足,装备简陋,服务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农机部门只能保障基本工资,缺少开展服务工作的专项经费,不能满足高新农业机械发展和指导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机械化技术需要。 5、农业机械化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同我市整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的形势不相适应。资金投入的缺乏,成为制约我市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一些国家支持的项目由于缺少地方配套资金或配套资金难以及时到位而难以开展;农业机械科研创新长期缺乏资金投入,技术引进和创新能力薄弱;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及技术推广投入不足,一些农业生产迫切需要的农业机械难以迅速推广,影响和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1.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已进入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总体上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折期,是政府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时期。我市自2002年开始,继上海、北京之后率先进入反哺期,具备了反哺农业的经济实力、财政实力和发展条件。要确保我市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任务指标的完成,政府必将不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加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经济基础已经具备。 2.《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使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法可依,其地位和作用已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会得到更健康有序的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既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也为保持党在农村政策的稳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会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农村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更加迫切,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渴望日益增强,对农机具的需求进一步加大。 (二)不利因素: 1.我市耕地面积仅有600多万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等种植业、畜牧业、海、淡水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均要发展,但整体规模又不会很大,因此对农业机械的需求多种多样,但就一种领域的机型而言,其数量又不会很多,多种类小批量是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特征。农业超小规模经营容易造成竞争力不强,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不利于大型农业装备的应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我市要发展沿海都市型农业,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很大,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将重点发展其它产业。目前,我市蔬菜、棉花的种植所占比例较大,由于缺少适用机具,一些关键环节如收获、栽插作业等实现机械化的难度较大,制约着我市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3.“三农”问题将继续困扰现代化进程,由于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和劳动力快速成长阶段,城市经济对于农村劳动力吸纳能力的增长不会很快,“十一五”时期,不能期望有太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人口的大多数仍将滞留于农村,而且还会有大量的外地农民转入本市从事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经营规模难以显著扩大,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受到一定限制。 三、“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根据2010年天津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规划,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化农业为主线,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理念,不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全面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按照沿海都市型农业的发展方向,以科技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农业机械服务产业化为载体,稳步推进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大力发展畜牧业、海淡水养殖业及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和设施园艺机械化水平;紧紧围绕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在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 1、紧密围绕我市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需求,发展农业机械化。积极主动地对农业机械装备结构和农业机械化区域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正确处理农业机械化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关系,在大力促进农机具数量增长的同时,注重科技含量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推动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2、坚持项目带动战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增长,国家和天津市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已正式颁布实施,紧紧抓住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农业机械科研开发、质量保障、推广使用、安全监理、社会化服务设立重大项目,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增强。既要重视技术创新,搞好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引进、试验、推广工作,同时也要重视科研体制创新和管理机制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4、坚持政策引导与群众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调整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是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国家的政策扶持、引导,调动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同时,也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发展农业机械化。 四、发展目标、布局和重点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我市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要求,走新型农业机械化道路,加大政府引导和财政资金支持等宏观调控作用,使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机械化加速发展,对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行进一步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和协调发展的路子。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化作业和服务领域,完善农业机械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过程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主攻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牧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机械化发展,对优势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技术取得突破,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优势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50万千瓦,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面实现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经济作物、果蔬及畜禽水产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的主要作业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布局和重点 “十一五”期间,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上,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形成具有地方鲜明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格局。围绕发展外向型和都市型现代化农业,一是重点抓好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机械化区域建设,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粮食品质,建立各类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带动机械化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二是重点抓好设施农业机械化区域建设,搞好蔬菜、花卉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机械化。三是重点抓好牧草生产、畜牧和水产养殖、加工机械化区域建设。四是重点抓好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区域建设,提高机械化应用水平。五是大力发展农用航空事业,完善农用航空站配套工程建设,提供多项作业服务。六是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五、重点支持发展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和重大工程项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技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十一五”期间,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申报和设立重大项目,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贡献率。 (一)重点开发、引进和示范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技术 1、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改变传统耕作制度,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生态环境改善。在继续抓好小麦生产机械化的同时,主攻玉米收获机械化和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加快解决制约我市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发展的瓶颈问题。重点支持不对行玉米联合收获、免耕播种、高效植保等新型机具的开发、引进和示范推广。 2、 设施农业工程机械化技术 加速设施农业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在不同层次上逐步实现系统配套;开发研究各类温室设施、环境自动调控、温室建筑材料和节能、节水技术;研制温室小型作业机械与设备;研究温室种苗生产、病虫害防治、栽培管理等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与装备;在不同区域建立规模化的设施农业示范区。 3、畜牧水产养殖业生产机械化技术 重点开发、推广牧草种植、玉米青贮收获、秸秆饲料加工处理等技术和设备,促进农区畜牧业的稳定发展;完善养殖场的粪污处理技术与设备,实现饲养业可持续发展;引进草食动物饲料混合饲喂及新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机械化技术,推动畜牧业现代化发展。研究开发鱼虾类活体运输技术与设备,解决活鱼虾长距离运输保鲜问题;研究开发鱼虾池清淤、水质改良与监控技术和装备,提高水产养殖装备与设施现代化水平。 4、优势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 围绕我市具有优势的经济作物生产,重点开发和示范推广棉花机械化铺膜播种、植保、采摘、拔秆,葡萄机械埋藤、除草、植保,蔬菜育苗、移栽、收获等技术设备。 5、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技术 发展农副产品产后干燥、保鲜、检测、分级、精选、加工处理和包装系列技术设备,开发新型贮藏运输设备、专用冷却设施和先进、配套的分离、精制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建立蔬菜、水果、花卉、肉类和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冷链系统技术,促进农产品向综合利用及规模化、标准化、保鲜包装贮运一体化发展。 6、旱作节水农业机械化技术 推广旱作蓄水保墒机械化系列技术(秸秆还田、深松、免耕播种、地膜覆盖);行走式灌溉系列技术与复式作业机具;机械坐水播种技术;膜下滴灌技术和激光平地技术。提高旱作农业蓄水保墒与节水抗旱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7、绿色无害化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 为保证农产品食用安全和促进出口创汇,需大力发展绿色无害化农产品生产,农机部门应积极为绿色无害化农产品生产提供机械化技术及装备支持,重点发展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高效、低毒、低残留植保机械化技术装备的开发及引进推广,提高绿色农产品产量、品质和效益。 8、精准农业生产关键技术 在我市建立“精准农业”试验示范区,通过引进国内外的主要设备(带产量测量和GPS的谷物联合收割机、具有定位功能的播种机、施肥机、喷药机、灌溉机等),结合我市对配套的软硬件进行研究开发和集成组装,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市都市农业的“精准农业”示范工程体系。 9、农业机械安全检测技术 开发方便快捷的农业机械功率油耗检测技术、尾气检测技术、灯光检测技术、噪音检测技术、安全性能检测技术。并开发集上述检测功能于一身的可移动的农业机械移动检测装备以适应农业机械分散广、移动性能较差的特点。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1、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工程 旱地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对培育地力,蓄水保墒,防止水土流失,降低生产成本,增产、增收具有明显效果;对改善生态环境,抑制沙尘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扩大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面积,增加项目投入资金,确保我市保护性耕作带的顺畅建设;加强对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的监测;加强实施保护性耕作对土壤作用机理、作物生长影响的理论研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机具,发展适合我市农业生产和经济条件的覆盖免耕播种机械化技术与设备,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通过项目建设,使我市旱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促进粮食生产向“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安全与可持续”方向发展。 2、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园区建设 “十一五”期间,对“天津市农业机械化技术综合示范园区”进行完善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对示范园区进行大规模改造,进行系统规划布局,分批建设,逐步完善功能。坚持高起点,执行高标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建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农业机械化主题示范园,为我市农业机械化科研试验和示范推广提供试验示范基地,为我市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公益性示范、培训、信息、销售等服务,宣传展示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引导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连接企业、市场、农村和农民,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并对各区县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起指导作用。 3、奶业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工程 我市牛奶业列入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农机系统应以奶业发展为中心,设立畜牧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项目,积极推进牧草、秸秆饲料生产机械化,以饲草种植、玉米秸秆收获及饲料化处理等技术为突破口,加快饲草收割、打捆,秸秆青贮,颗粒饲料加工等机械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饲草生产全过程机械化。重点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收割、机械挤丝揉搓、机械化压捆装袋、机械化打捆裹包、机械化挤块、混合饲料搅拌饲喂等先进技术设备,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促进我市奶牛养殖业现代化发展。 4、农用航空站完善建设工程 农业航空是农业机械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用航空在农业生产中的具体应用,已成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之一。“十五”期间我市在塘沽区即将建成的华北地区第一个农用航空站,可对我市的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对农用航空站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用航空站的设施和功能建设,在满足本市及华北地区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治的同时,充分发挥出航空站的最佳效益,逐步向飞播造林、空中巡查、空中游览、抢险救灾等领域拓展,使之成为功能完善、设备齐全、服务到位的高质量农用航空服务站。 六、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首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目前,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些关键指标,距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应加大对农业装备和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任务指标的完成。 (一)保障措施 1、统筹规划本市农业机械化发展 农业机械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一次性投资大,回收期长,影响群众投资经营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必需建立长效农机投入机制,才能保证农业机械化快速、稳定发展。要从政策、科技、投入上加以扶持,并重点加强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和专项资金的投入。县级以上政府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农业机械化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采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2、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职能 建立一支与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机械管理服务队伍,确保农业机械工作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统筹考虑,科学设定和落实各级农业机械行政、事业岗位,确保农业机械管理、科研、鉴定、推广、培训、安全监理等机构的人员编制、职能及经费全面落到实处,保障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3、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制度 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质量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建立新型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防范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理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体制,配备各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必需的监理装备,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与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核发牌证等管理,推广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有效地防范各类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局面。 4、 加强农业机械化服务及科研推广体系建设 (1)加强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具有本市特色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鼓励和扶持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特别是注重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壮大农机作业队伍,带动农机经销、维修市场的发展,做大做强农业机械服务产业,并积极利用外地农业机械装备和技术资源,组织开展好农机跨区作业,促进我市农机作业水平的提高。加强本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公共信息平台,为本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构筑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及机具配备档案,及时发布各类有效信息,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2)强化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 要积极建立市场引导、政府支持,大学、科研单位、推广机构、质检部门、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制度,形成多元化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学发展规律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科技部门进入企业或创办科技企业,引导企业创办研究开发机构,逐步确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要为企业、科技部门创造有利于创新的条件和环境,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工作。 (3)建立高效的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队伍 要强化市、区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主体地位,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在此基础上通过改革不断提高效率。一是改革基层农业机械推广机构,建立公益性和经营性分离的推广体系,不断拓展推广服务内容;二是建立推广基金,对公益性推广服务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由中标者自由组合,建立项目负责人业绩考评、责任奖惩和追究责任;三是试行推广人员包村责任制(或包产业、环节责任制),实现技术人员与农民的有效对接,促进推广人员真正深入生产第一线服务指导。 5、树立人才是第一战略资源观念,强化农业机械化科技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激励政策,吸引和稳定骨干人才。要制定农业机械化“高级技术人才激励政策”,设立农业机械化“高级技术人才发展基金”,稳住骨干人才,并有针对性地聘请国内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作顾问,解决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难题(如精准农业、智能化农机、工厂化农业中的高新技术等);吸引、鼓励有项目、有成果的高级科技人员兴办企业、兴办科技园区,造就一批农业机械化科技英才;形成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创业、创环境的良好氛围,构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机械化科技人才队伍。 二是创造条件,培养学科带头人。要加快实施人才开发工程,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农业机械化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流动机制,稳定并壮大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用人制度和绩效优先的结构工资制度,对优秀人才要在个人待遇、生活安排、研究经费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条件;结合农业机械化科技项目,以项目任务带动人才培养,为高级技术人才提供人性化宽松的创新环境;重视培养造就跟踪农业机械化科技前沿的农业机械化科技拔尖人才和战略专家,实现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决策的科学化。 三是搭建平台、建立制度,用好优秀人才。要建立开放型的人才管理使用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实行按岗竞争招聘、择优录用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采用承担科技项目的方式,选拔、培养、造就优秀青年人才,培育出一批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二)政策建议 1、加快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建设步伐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行业宏观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按照市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办法》,明确政府促进农业机械化的职责与义务,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2、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机具购置补贴扶持机制 对我市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机具,给予长期稳定的财政补贴、低息或贴息、购机贷款担保等政府优惠政策,以调动农民购置农机具的积极性,调整和优化我市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整体水平。对属于推广农业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保护、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产品,适当加大补贴比例。市财政设立补贴基金和担保基金,每年的补贴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逐年增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额度;适时设立担保基金,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和拉动作用,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要首先组织有关机构对新引进的农机具进行适应性试验,并进行质量跟踪。定期组织农机和农业专家,根据我市农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和调整补贴机具目录和补贴比例。补贴目录应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重点机具设备。 3、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用燃油给予财政补贴 受近年柴油价格连续多次上涨并出现供应紧张的影响,农机作业成本大幅度上升,直接影响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对农业机械田间作业用燃油进行补贴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扶持措施,也是经济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建议在国家将要实施的燃油税改革中,对农业用油实行免税政策。并通过部门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补贴。补贴对象以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主。由各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进行实施,补贴数量的发放与农机作业量、农机具配套水平、农业机械监理部门的年度检验等措施相挂钩。 4、支持建立各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在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各类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等建立农业机械化作业示范基地,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和新技术。 5、安排支持农业机械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专项资金 市财政预算安排支持农业机械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给予重点支持,用于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引进、改造、科技攻关、成果转化、试验和示范推广,组织实施重大新型农业机械产品和配套机具的引进、开发和生产。通过政策扶持,建立农业机械化科研部门、推广部门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引导农业机械向智能化、标准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6、继续执行税费优惠及补贴政策 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和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对跨区作业的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通过收费公路时,按照国家规定免交车辆通行费。对标准化、规模化机械作业实行一定的补贴政策,以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增强农业机械经营主体的竞争力,做强、做大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市场。 7、建立适合我市农业特点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对农业机械化作业程度、农业机械装备增长情况及农业机械化结构调整情况等宏观调控目标的监测预警,建立适合我市农业特点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通报,指导我市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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