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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青联,各区、县、局、大专院校、中央驻津单位团委:
“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自1993年首届开评以来,在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下,评选机制不断完善,在全市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对激励广大青年奋发努力、建功成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印发给各单位,希望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做好本届评选的组织推报工作。
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
一、评选宗旨
“杰出青年”是我市青年的最高荣誉。十杰青年的评选活动旨在选树、表彰、宣传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天津当代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学习、干事创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适应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和立志天津各项事业发展的青年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二、参选资格
1、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年龄为18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到39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天津常住户口的天津市市民或在天津注册企业和机构工作满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青年联合会、天津日报报业集团、今晚传媒集团、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天津政务网、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协办。
1、成立以主办单位负责人为主的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
2、评选活动设立评委库,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委局、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人、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在组委会监督下,通过电脑从评委库中随机选取产生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审定委员会。评选审定委员会与各区县团委、青联及往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代表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3、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将全程在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4月中旬,召开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的消息。
4月下旬,天津市青年联合会所属各会员团体,各区、县、局、大专院校及中央驻津单位团委根据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对人选要进行认真考察,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商请有关委局推荐人选。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5月中旬,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除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审议。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5月下旬,通过各类媒体将3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在一周内,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审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6月中旬,开设手机短信和网络平台,同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7月上旬,召开十杰评选决选大会。由活动组委会、评委会、各区县团委或青联、往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代表,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前期评选活动情况的介绍,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然后对30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组委会在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综合社会公众、组委会成员单位代表、评委会成员、各区县团委或青联负责人及往届十杰代表的投票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并兼顾界别分布情况,排名前10名的候选人,荣获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余20名候选人荣获“天津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荣誉称号。
8月份,组委会将授予获奖者荣誉证书并进行宣传表彰,对最佳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五、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各区县局团委或青联组织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局级团委或青联公章)。推报人选时,要提供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盖有公章的书面证明。
3、人选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请登陆天津青联网站(www.tjyf.org.cn)下载。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复印件30份,并提供电子版光盘。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局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局级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4、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白底近期彩色标准照4张,五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片至少3张(一式一张),照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
5、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同一人选不能连续3次推报。
7、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8、各推报单位要在5月1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9、各推报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河西区乐园道2号市青联秘书处 邮 编:300201 电 话:28238032 28318549 传 真:28238032 E-mail: tj6shijie@126.com
附件:1、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登记表
3、第六届“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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