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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下午,本市召开落实城市管理规定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出席并讲话。黄兴国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提出的“四个着力”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加快构筑生态宜居高地的部署,认真落实好城市管理规定,把每一个社区、每一条道路、每一个角落都管理得干净有序、整齐美观,让群众更舒适、更满意。
副市长只升华作工作部署,就落实城市管理规定提出要求。市政府秘书长李泉山主持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落到实处,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并就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向各区县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发出通知,明确了管理责任区域等问题。

29日下午,本市召开落实城市管理规定工作会议。
黄兴国指出,4月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就要正式颁布实行了,这是本市城市发展当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城市管理工作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广大群众对管理规定的期望值很高,为规定的贯彻落实创造了良好氛围和条件,也给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些同志对落实规定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认识上不到位。实际上,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水平是城市软实力的表现,直接影响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关系到投资环境,关系到民计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重视城市管理的领导,就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有些同志对规定能否不折不扣落实还持有怀疑态度。的确,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难度很大的工作。但我们完全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市广大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就一定能够把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有些执法部门还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力量有限,落实难度大。越难越能考验我们的管理能力和实际水平。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敢打必胜,打一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攻坚战、漂亮仗,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重托。

黄兴国强调,落实城市管理规定,要坚持“从我做起”。“从我做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把规定落到实处,既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也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市民都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当参与者,不当看客。要继续深入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讲责任,讲义务,讲奉献,搞好“门前三包”,追求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市容公共环境。
黄兴国强调,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落实城市管理规定,一定要严格执法。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公开、公平。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本着一切为了群众的理念,切实提升执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与人民群众一起把城市管理得更加美好。
黄兴国强调,加强城市管理,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城市管理的重心在区县,基础在社区,要确保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管。各区县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特别是对城乡接合部等薄弱环节,更要把责任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基础作用,居委会要担负起动员居民和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具体责任,宣传政策,制定公约,发现和禁止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起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城市管理网络。要广泛动员,积极宣传,使城市管理规定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建共享。
市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央驻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长和分管区县长;城管委和办公室全体成员;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负责同志;各区县市容园林等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滨海新区、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街道办事处主任、部分居委会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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